離婚,那捨不得的失落,最終會輕得讓在海裡的我看見光透進來
文|李奎諺 臨床心理師
離婚,初期的燃燒殆盡,分離前僅存的一點火苗,放盡所有氣力,想再看到滿天煙花,卻仍是平靜的火苗。而煙花不過是即逝,火苗不過是幻覺,自我欺騙地繫著我們還有可能的失落。 離婚的失落,如同 筆者喜愛的Ludovico Einaudi – Experience。一開始緩緩平靜的溪流,其實水面下是矛盾無聲的撞擊,湧現的是深沉的麻木感。 情緒延宕至某一刻,麻木感被撞擊出不斷濺起的水花,即將開始像瀑布毫不留情地往下。這瀑布多長,取決於我在這段關係愛得多深。 那失落的層層情緒,隨著瀑布,感覺像是沒有盡頭,比我以為的更加可怕,每天每時每分每秒,都浸泡在層層堆疊又搖搖欲墜的失落,無力砌上混凝土支撐著,終究會有被壓垮的一天。 偶爾,生活會出現片刻改變,以為瀑布到了谷底,殊不知只是撞擊在懸崖突出的石塊上。很快地,又浸泡在失落的情緒、身體與想法裡。 始終告訴自己盡頭是,最終會落入谷底,流入靜默的大海裡。慢慢會發現,原來那捨不得放的失落,已經輕得讓我能看見光透進海裡。
失落的擺盪與重構
無論是離婚、失婚、喪親或是失去任何一段關係、角色,都會經歷一段失落的過程。不斷在深沉谷底的情緒到如泡幻影的生活改變之間來回擺盪(註1),擺盪給了我們一個空間去經驗麻木、否認、自責、羞愧、悲傷、憤怒、恐懼、焦慮、哭泣、痛苦、喜悅、寧靜,像在死亡與活著來回,最後在擺盪中找到平衡、接納。在持續經驗複雜情緒時,我們同時也在重新整理「我是誰」。在失落之際,個人的內在意義世界被動搖著,唯有經驗悲傷、理解失落,才有可能重新建構個人內在的世界。(註2)
「All sorrows can be borne if you put them in a story or tell a story about them」 ─ Isak Dinesen.
我們要如何理解失落? 當失落不再僅是情緒,將它放進故事,是你的故事也是一個故事時,也許故事就能乘載更多失與落。「失」是看不見且真實存在過,「落」是看得見卻假裝不曾存在,無論看不看得見,都重的讓我們無法與自己、他人及世界連結。
因此,我們在不斷敘說過程中,一次次地透過自身經驗其內在情緒並重新詮釋它,當達到某種認同或心理表徵時,意義就會隨之顯現,情緒涉入愈深,愈可能反映出意義的深度。然而,在述說、經驗情緒外,仍需再次建立自我連結、與世界的連結,直到內在生命豐盛起來,自我掌控感持續出現,意義的力量也會隨後到來。
當我像說書人跟孩子們說著自己的故事時,失落慢慢地有了其他意義。意義不是拼命地找就會出現,它會在浸泡中,於某一刻浮出水面,即使在水面上了,有時仍需等待,等待被看見與接受。等待,就像雨後彩虹,不是因為它的美,而是彩虹具有某種意義,像天使捎來的訊息。
在擺盪中復原失落的創傷
失落的過程,也是一種創傷經驗。婚姻裡,神經系統原本對愛、安全感或依附型態起了習慣性的電位反應(腹側迷走神經)。離婚,突然轉而不適應的背叛與遺棄的神經系統反應(交感或背側迷走神經)。持續困在熟悉與遺棄感的迷宮裡,但大腦仍想盡辦法保護被失落擊潰的自己,也因為這樣,情緒與身體感覺會越來越強烈,如同三匹馬朝向不同的方向奔去,思考極盡說服自己應該要如何,情緒一直沉浸在悲傷裡,身體感覺到如此疼痛或麻木。因此,允許自己經驗悲傷的情緒與身體的感官感受是必然的,但傳統文化價值或旁人總是會嘗試說服自己應該要脫離悲傷情緒的浸泡,而使自己四分五裂,無法適切地宣洩。
有時離婚的創傷經驗,雖不會造成創傷壓力症候群,但在關係破裂後,許多人表現出的症狀與在高度壓力情況下倖存的人所經歷的症狀類似,一般可分為三大類症狀,如下:
❶再度體驗
此創傷事件,可以下列方式,被再度體驗:反覆之痛苦回憶或夢境,類似情境引發之強烈心理痛苦或生理反應。
❷逃避麻木
持續逃避與此創傷有關之刺激,並有麻木的反應。如避開話題、創傷地點、無法記起事件重要部分、減少重要活動與興趣、對前途悲觀、與他人疏遠、無法體驗積極性的情緒、不期待再能有事業、婚姻、小孩、或正常壽命。
❸過度警覺
持續過度警醒。例如難以入睡或難以維持睡眠、易怒、注意力不集中、易受驚嚇等。
除了類似上述症狀外,過去曾有創傷經驗而患有創傷壓力症候群者,關係的破裂會導致其心理健康的症狀更加惡化。除了心理症狀外,也會有不適應的生理症狀,通常創傷復原過程是冗長的,進而導致免疫系統減弱。
以下五種練習,可以協助我們從失落的創傷中復原:
❶關照身體
可以參考之前文章「看著身體,拾回涵納創傷的自癒力」。透過追蹤感官感受、根植大地、自我擁抱、定位等練習,來協助創傷引起的神經系統反應,回到平衡狀態。
❷辨識並感受情緒
情緒如同冰山,冰山上是常見或常出現的情緒,如憤怒。冰山下可能包含各種情緒,如委屈、焦慮、悲傷。學會正確辨識並感受後,可以再回到關照身體,尋找這情緒在身體的哪裡,造成身體什麼樣的影響。
❸重新書寫或述說故事
重寫或重述主觀真實的故事(並非去看客觀事實)。故事可以是日誌或是回溯過去的故事,甚至是對未來的想像。透過說寫與說,重新編撰生命故事,在其中找到片段的意義。
❹重新連結
重新連結,意味著某部分的斷開與接合。必要的斷,有時能帶出具有力量的合。透過探索依附關係,從失落前到原生家庭的依附關係,再回到失落後的關係如何整合。這部分也可以運用第三項的重新書寫或述說來完成。
❺重建「我是誰」
過去、現在、未來為經,認知、情緒為緯,交織出「我」。因為失落對個人意義架構具有破壞性(另一方面也具有重生的意涵),可以引入自我慈悲練習,溫柔地對待失落的自己。自我慈悲練習可以參考「我是一個快樂就會感到羞愧的孩子(上)、我是一個快樂就會感到羞愧的孩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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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以失落的兩種模式為書寫的基礎。
註1:Stroebe & Schut 於1999年提出的雙歷程模式(dual process model),該模式為一動態擺盪的模式。認為哀悼包含兩個導向:失落與復原,個體在二個導向來回擺盪,若固著其中一邊,都會出現適應上的困難。失落,即專注在情感導向的悲傷經驗裡,在這端,我們可能會切斷所有實質上或心理上的連結,缺乏改變的動力。復原,即專注在認知導向的生活上改變,如人際關係、角色改變、嘗試新事物等。
註2:Neimeyer 於2006年提出「意義重建模式」(the meaning reconstruction model)。該模式有個基本假設,認為每個人的內在世界都有意義結構(架構)或核心信念。在經歷重大的失落經驗後,這結構會受動搖而產生心理困擾。我們透過不斷重新述說自己生命故事的過程中,獲得療癒。個體在經歷失落後,會採取三種路徑:理解失落、尋找益處、改變認同 。透過這三個層面的重新調整,緩解心理困擾且建立新的、穩定的意義架構。心理困擾(或情緒的引動)並非為失落是否完成的結果或記號,應將它視為意義發生的引信。同樣地,新的意義結構出現,也並非是失落完成,因它可能並未涵蓋生命所有面向。